快件中毒的毒物应该是氟乙酸钠或者氟乙酰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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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whatistruth 于 2013-12-20, 23:58:59:

http://news.sina.com.cn/c/2013-12-21/024429042310.shtml

到现在寄件的化工厂方还没有披露出来。急性中毒短期致死的不可能是氟乙酸甲酯。 此甲酯虽然被列为有毒,有刺激性,但是还没有标明highly toxic, 也没有标明需要使用防护外套、手套的。不过这个酯类和下面两个相比,唯一可以闻见味道的。况且纯的酯是无色的,不会有黑色残留。一般酯的生产不会涉及钠盐和酰胺。也没有接触中毒的前体。


倒是臭名昭著的氟乙酸钠或者氟乙酰胺是明确表明了 highly toxic, 安全防护措施里面明确标明了需要使用防护外套、手套。毒性研究也是证明了对鼠类和人类剧毒的,有血淋淋的急性接触致死的例子的。被不少国家明令禁用的。
在CDC的“NIOSH HomeNIOSH Pocket Guide to Chemical Hazards” 也是登记在册的。

http://www.chemicalbook.com/ChemicalProductProperty_CN_CB1739103.htm

http://www.chemicalbook.com/ChemicalProductProperty_CN_CB7122765.htm

http://www.cdc.gov/niosh/npg/npgd0564.html


就算UPS, FEDEX这种大运输商,运送化学品的时候,也是完全靠托运方递交产品名录,安全品等级的。运输商本身哪里有能力、方法去一一检测? 而且托运方需要袭击根据化学品等级准备好相应的包装。


到地这个托运的是什么产品?成分?托运方、收件方都是谁?
这个不调查清楚,而就是简单的关停运输商,简直就是莫名其妙。运输商如果收到的是无毒化学品的声明,包装符合手续,需要单什么责任? 纯粹找替罪羊。

话说有人通过邮件邮寄有毒物品搞恐怖活动,也没有见到指责、关停邮局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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