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回族等10个少数民族居民今年起可申领清真食品补贴T-T+评论分享收藏打印发布时间: 2016-06-23 16:59:53来源: 中国民族宗教网
参照《关于对回族等10个少数民族居民发放清真食品补贴的实施意见》(锡民宗发[2015]24号)文件精神,宜兴市自2016年起,对户籍在宜兴市且《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均认定为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塔尔族、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等10个少数民族其中之一的本市居民发放清真食品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2元。该市2016年清真食品补贴资金已落实到位。
为将清真食品补贴落到实处,宜兴市民宗局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广泛宣传。通过宜兴日报、市民族宗教网站等媒体以及村(社区)宣传栏公告、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宣传清真食品补贴政策;二是强化培训。开展专题培训,明确申报、审核、发放程序以及补贴对象、标准等事项;三是严格审核。认真查验申领人的身份信息和户口信息;四是落实经费。清真食品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