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鹏归 于 2005-11-28, 19:18:57:
说中国也有抗震设防的法律规定,好比说中国法律也保障人权自由一样动听。大家都是从国内出来的,应该有这么个共识:问题不在于中国有没有这个规定,而在于中国是不是这么做了。
说日本坐在“火山口”上所以才重视地震灾害,这种除了官方用作推卸责任的依据之外,就是蒙外行。从地震灾害上看,全世界加起来的死亡人数都比不上中国。按说中国人对地震应该有足够的警惕。小时候看反映唐山地震的电影,感觉就一个字:怕。
上海本来就不是地震危险区,拿上海说事儿没意义。要是同样规模的地震一个发生在东京,一个发生在上海,后果有天壤之别。我原来的帖子无非是强调,江西地震反映了防震减灾的漏洞,并没说中国不搞抗震设防,而是用具体的事例质疑中国的抗震设防的效果。其实云南那边也动不动就震死人,云南人也没吸取经验教训,当然了,你如果说防震减灾的目的是只要上海北京没事儿,那我就无话可说。
要说中国不重视防震减灾也不公平,就像中国政府时不时放几个政治犯以示开明,中国历来不缺楷模。中国有不少所谓的“防震减灾示范区”。斑竹的老家就有“闽南防震减灾示范区”。知道这个项目是怎么上马的吗?对岸的地震监测和防震设施远远高过大陆,为了加强闽台交流,基本上没有什么地震的福建反而成了“防震减灾示范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