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辩方律师应该尽其职质



所有跟贴·加跟贴·新语丝读书论坛http://www.xys.org/cgi-bin/mainpage.pl

送交者: 元江 于 2004-12-23, 22:16:27:

回答: 方舟子诉《探索与争鸣》名誉侵权案终审判决书 由 方舟子 于 2004-12-23, 22:08:41:

唯其如此,才能说明法庭所判是在充分权衡了两造
说词后作出的裁决。虽然我也希望舟子赢这官司,但
如果舟子也是走了后门让法官一面倒地判决,我不太
会赞同。这样的结果是与舟子打假的宗旨不合,只有
输赢之争,影响是非之辩。

看来舟子又闯过一关了。但是以后在打假中,恐怕在用
词上要收敛一点。其实打假从来都是靠事实的认定起作
用。




所有跟贴:


加跟贴

笔名: 密码(可选项): 注册笔名请按这里

标题:

内容(可选项):

URL(可选项):
URL标题(可选项):
图像(可选项):


所有跟贴·加跟贴·新语丝读书论坛http://www.xys.org/cgi-bin/mainpage.p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