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施一公放弃(或者像七把叉说的放弃享用)优厚的物质条件毅然回国,而施一公的豪宅属于优厚的物质条件,ASH把它晒出来非常正常。在美国任何房子及其买卖,贷款都是公共记录,没有啥隐私之事。虽然个人财产“不关任何人鸟事”,但把它放进“放弃...毅然..."里,就关大家鸟事了。
其次公众有理由有权利知道施一公放弃(或放弃享用)优厚的物质条件到底有多优厚。从价格,房子/土地大小来看,它确实称得上优厚。但房子是施一公在04年(房市泡沫将近顶峰时)买的,房子现在不仅不保值还可能跌价,加上每年6万刀打水漂,这根本不是什么“优厚”,而是花钱买难受。
至于七把叉说“但是有些批评者不仅完全批不到点子上,而且更暴露批评者的动机不过是眼红而已。”现在房市股猛跌,施一公每年数万美刀在房市了打水漂,俺们幸灾乐祸还来不及,怎么可能眼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