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xys.org/forum/db/4/124/6.html上党课也罢,拍宣传片也罢,我一直对施一公持宽容态度。觉得他是一介书生,可能对政治有点头脑发热,给人当枪使了。但是看了斑竹的这个贴子我实在很难不改变看法了。
不管主观怎么想,他的行为和流氓一样:
激烈得快的,也平和得快,甚至于也颓废得快。倘在文人,他总有一番辩护自己的变化的理由,引经据典。譬如说,要人帮忙时候用克鲁巴金的互助论,要和人争闹的时候就用达尔文的生存竞争说。无论古今,凡是没有一定的理论,或主张的变化并无线索可寻,而随时拿了各种各派的理论来作武器的人,都可以称之为流氓。例如上海的流氓,看见一男一女的乡下人在走路,他就说,“喂,你们这样子,有伤风化,你们犯了法了!”他用的是中国法。倘看见一个乡下人在路旁小便呢,他就说,“喂,这是不准的,你犯了法,该捉到捕房去!”这时所用的又是外国法。但结果是无所谓法不法,只要被他敲去了几个钱就都完事。
引自鲁迅上海文艺之一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