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我一直搞不清楚干涉和衍射的区别,想来想去好象都是一回事。幸好以前读书的时候考试从来不考什么是干涉什么是衍射。这是我体会到的当理呆比当文傻幸福的地方:我发现我要是不清楚东西,一般都不会考到。
比如说这布拉格公式,到底是几何光学还是波动光学就是一笔糊涂帐。幸好我从来没见到一个考试考过这种东西,也从来没见到任何一个实际现象因为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而发生变化。我想既然所有的物理作用最后都得用几何来描述,所以不管它是什么光学最后都得是几何光学。差别最多是用欧几里得的几何和现代的微分几何而已。
和几何光学不同,光与物质作用的时候,总是一颗一颗的,所以叫光子。要用光子来“损坏”眼睛,就得用光子一颗一颗地打眼睛。光子一共有两种,分别对应宏观的左右旋偏振。所以如果偏振光真能损坏眼睛,每一个光子打到眼睛上的时候,要么是左旋的,要么是右旋的,这又一次说明了,光总是偏振的。我为什么要说“又”呢,是因为我以前还从别的意义上说过光总是偏振的。
注意这里要以偏振光能损坏眼睛为前提。因为只有这样眼睛才能成为一个测量偏振的仪器。而正是这种测量,才把光本身搞偏振了。
也就是说,如果眼睛对光的偏振不敏感,就不能对光子的偏振进行测量,这样谈一个光子的偏振方向就没有意义。是测量造成了物质的性质,不测量就没有性质。换句话说也就是说这个性质由测量造出来的的。
那到底可以造出些什么“性质”来呢。测不准原理的意思,粗说起来就是你测了一个东西,形成了一个性质,就会“毁掉”别的性质。比如你的如果测了光子是左旋或右旋的,就完全毁掉了光电场振动的方向这个性质;反之,如果你的眼睛对线偏振敏感,你测量了方向,就完全毁掉了触动量,也就是左右旋这个性质。
这里用“毁掉”一词很不准确,因为它听上去好象在说没测量以前这个性质本来存在,测量把它毁掉了。那么没测量以前这个方向到底存在不存在呢?我从来没搞清楚过这个问题,所以这个问题一般也不考试,也对实际情况没有产生过任何影响。
也许更严格也许应该说这两个所谓的性质本来就是一个性质,我们测量就是看到这一个性质的不同方面。但是从来没有见到过考试考动量和位置是不是同一个性质,也没见这种分类对实际问题产生过任何可以观测的影响。所以大家还是习惯把它们说成互不相容的两个性质。
就象角动量和方向有关系一样,时间和能量也是一对相互“摧毁”的性质。要把能量测得准,就得测的时间长,就不好说这个测量是什么时候做的。所以不管用什么方法,看见能量变宽了,由一条线变成了一个峰或一个带,都意味着时间变短了。这是对一个性质的两种描述,对一句话的两种说法,是同意反复。既然是同意反复,就具体的相互作用无关,跟物理因素或化学因素无关,跟高斯或者洛伦兹分分布无关,跟连续或都分离谱无关,跟测量仪器无关。这最后一个跟测量仪器无关很不准确,或者说完全是“从另一个意义上说”。因为性质本身就是由测量仪器造出来的,测量仪器想把它展多宽就展多宽。
当然这个能量的一条线变成了一个带子,叫不叫“能带”,又是一个我从来没搞清楚的术语。但一如既往地幸运,从来没有在考试中出现过这个问题,而且这个问题的答案也从来没有对任何现象造成过能够观测的影响。
但是,由于性质是由测量决定的,如果专门设计一个实验,是就可以把这个性质测出来,或者说造出来。比如,如果让山寨007教授james_hussein_bond出题,专门考试什么叫能带,理呆的运气就到头了。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测量,见了山寨教授大家得尽量躲得远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