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被读者网的新语丝招牌误导而交了个人信息的人是不是可以告读者网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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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方舟子 于 2008-11-29, 06:00:18:

看读者网管理员至今还在那里摆出一副“实现对用户作出的承诺,为用户信息负责,不能无条件移交给新语丝”的嘴脸,真无辜啊。
那些骂离开读者网的人是新语丝的走狗的心理疾病患者,根据其逻辑,他们是不是自认德赛网的走狗?
我是一点资源也不会给什么“德赛网”利用,再在这里做广告,一概删之。那几个心理疾病患者想来这里表演,也一概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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