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化朝“符合大多数人的长远利益方向”选择,是错误的群体选择学说
曾有生物学家提出群体选择学说解释一些生物的利他行为,后来被生物学界普遍抛弃这些学说。
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里有较详细的论述。群体选择学说有根本的悖论问题。
生物进化选择的单位是基因,不是生物个体,更不是种群,群体。 说某个性状有利于种群,所以有进化优势,是错误的,早已被学界抛弃。
“偷窃不符合大多数人的长远利益”,是事实判断吗?如果这是可以证伪的,那么你需要大多数人的长远利益的合成公式,进行可操作性验证。否则,对于没有定义的东西,那个断言是句口号或空话而已。
如果是规范判断,那么我知道的只是:偷窃损害了被偷窃者的无辜个人利益现状。因此是违法的。这里根本不需要引入大多数人的长远利益的概念。
这个模糊的不科学的概念被大跃进、文革时期的中国大陆,被北朝鲜大量使用着,而恰恰这些地方发生着大规模的侵害个人自由的事情,发生着饥荒,发生着大规模的抢劫--以子虚乌有的大多数人的的长远利益的名义。而只是他们认为的大多数人的 长远利益---对于不可操作计算的东西,当人他们有他们的随意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