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5月25日深夜,靠关系当上了邯郸县公安交警大队合同制民警仅一年的李发林,酒后和支某、石某无故殴打韩某及其4名家人。当他们被巡警大队带回公安局讯问时,李发林打伤看守人员逃脱。两个小时后,身绑炸药、手持雷管的李发林,开着警用吉普车又冲进了巡警大队,威胁正在审讯的副大队长常立群:“立即放人!不然就炸掉公安局大楼,咱们同归于尽!”
当巡警大队不得不让他把嫌犯支某、石某带走时,他还顺手用警棍将常副大队长打伤。
这桩轰动邯郸的大案,以李发林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收场。一年刑期结束后,出狱的李发林逢人便炫耀:“我叫李发林,就是当年炸公安局的李发林!”“敢炸公安局”,成了李发林出狱后行走在江湖上的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