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中午,两人稍微穿戴打扮一番就坐地铁直奔城里的婚姻注册处. 终于见到了婚姻注册经办人,一位高头大马的白大姐. 她把我们引入办公室后,就开始办手续,一边翻护照,一边问问题,边记录.完了后说要办最后一道手续,就是要在结婚证上签名,并且要办个简短的宣告仪式,让我们叫见证人进屋. 这下可傻了,根本就没想到办结婚证还必须有见证人在场. 突然有了念头,出门到外面的大厅找个陌生人. 很幸运,一位坐在大厅等人的年轻女子很乐意帮忙. 接下来的宣告仪式结束前又出状况了,"I do" 说完了,白大姐说你们可以换戒指了,没有啊,咱老中不戴这玩意儿.那就互相拿起对方的手,比划比划,这下可把两位主婚人见证人逗乐了, 直说CRAZY!
拿到手的一纸结婚证,没有相片,但有四个人的签名. 当时还有一位摄影师,所以两位陌生主婚人见证人也都进了照片里,伴随以后奔波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