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Cheval 于 2010-02-26, 06:30:57:
回答: 儿子今天的晚餐: 寿司 由 湘女 于 2010-02-25, 19:05:41:
鄙人把做寿司当做快事,却视收拾鱼为畏途。初二请了一大堆多时不见的朋友,所以买了一条3公斤半的老虎斑,从刮鳞开始到分成食指粗的鱼条,花了整整1个小时,手指被鱼的利牙刺破好几处,人也累惨了,到外面走廊抽了一根烟才继续,呵呵。
从大约三年前开始到现在,不断摸索,终于掌握了醋的配方,剩下的寿司放在冰箱里再拿出来也不再是米饭硬硬的了。应小崽儿的要求,明天又要做寿司了。
Bon appétit, mia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