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下是句容县的情况:
http://szb.zhenjiang.gov.cn/htmA/fangzhi/jr/1901.htm里面有这么几句:
"民国16年(1927年)春,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县警察所更名为公安局"
"民国23年(1934年)5月,公安局裁撤,警察事务归并县政府办理"
"日伪维持会于民国27年(1938年)6月建立县警察所"
"1940年,汪伪县政府成立,改为警察局"
其他地方不知如何,粗略地看,民国时期各地对警察的称谓似乎仍然很混乱。这里
还有一段,也可以佐证"公安"一词在抗战前已经出现,不过也是在地方层级:
北京国民政府时期,总理全国警政的机构是内务部;在地方警政方面,民国初期,
警政基本承袭清制,全省警务由巡警道负责,1913年巡警道被裁,全省警务归民政
厅公署内务局办理,省警务公所改为省会警察厅,1915年复设立全省警务处,1927年
全省警务处被裁,1929年省警务处重新成立,但不久大多省份的警务处旋即再次被
裁。县级警政,20世纪初各县改保甲为巡警,1910年各县巡警一律改为巡警正局,
1911年改为警务长公所,1913年各县警务长公所被裁,改为警察厅。1927年底,废
除警察处厅局旧官制,地方警察机构一律改为公安局,1932年裁局设科,裁公安局
改设警察所。具体参见韩延龙、苏亦工等著的《中国近代警察史》,社会科学文献
出版社,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