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AN.P.THAL,(M.D.)在他写的“休克---治疗的生理学基础”一书的序言中说“我们为低年级学生开设了‘
危重病人的加强护理’这样一门综合课程。”“每周指定三个学生用全部时间参加外科监护病房的工作”学生当然是医本科的学生。这样的事情在中国出现,不知这个老师该当何罪?学生又该当何罪?”
他自己还知道引用,加强护理是什么意思?护理和给人看病开到是一码事吗?学生
参加...的工作,等于学生
负责...的工作吗?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医生,这种东西都搞不明白,怎么能明白学生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
非要是死了人了再去讨论什么是能干得,什么是不能干的?
原来以为普通人不懂不知道不明白医学生的职责,现在看来医生医院也不见得都懂。普通人上医院不是怕看年轻医生,而是怕当
不明不白的小白鼠。换句话说,不想死的不明不白。
在纠缠实习医生和不合法正不正当之前,医院能提供清晰的病历记录、治疗过程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