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Yush 于 2005-4-26, 22:54:46:
回答: 也算是个“可能性”的分析。实际上指控做假的“理由”并不充分, 由 mirror 于 2005-4-26, 22:28:39:
你是指我“指控的根据”还是他“做假的理由”?谁“失面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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