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老狼阅读徐某的文章。
其实,老狼的文章,比张志成的文章更要靠谱一些,因为您确实还谈论了为什么要一年一发那个关于放假的通知。(张志成只是一味地强调确定放假日期的重要性)
可惜的是,习惯思维、随意想象、主观臆断充斥着你的文章。因而,比张志成的文章更具代表性。
第一,对“节假日和星期六、日怎么样排列组合”的可能性是“可以完全列举”,不以为然。
不管是阴历、还是阳历的节假日,就起对周末的关系而言,只有三种:一天、两天、还是三天的假日;每一个假日的第一天落在星期几,只有七种可能。所以共有21种可能。以两天的假日为例,我们可以定一个类似这样的安排:
第一天落在星期一,周末和假日是连着的,不用调整,连休四天;
落在星期二,前一个周末推迟一天,后一个周末提前两天,连休六天;
落在星期三,前一个周末推迟两天,后一个周末提前一天,连休六天;
落在星期四,假日和后一个周末是连着的,不用调整,连休四天;
落在星期五,后一个周末推迟一天,连休四天;
落在星期六,正好和周末重叠,周末推迟两天,连休四天;
落在星期日,把星期日挪到周二补休,连休四天。
以此类推,总共有21种可能。
有一个例外,就是当中秋节和国庆节靠得很近的情况下,二者需要统一。但根据靠近的程度(比如相隔七天以内,算“靠得近”),那么,根据二者在这七天之内的相对位置,其排列组合仍然是有限的。
除了“完全列举”(穷举)的方法以外,还可以制定一个规则,即根据和前后周末相隔的天数,定出调整的准则。其实,规则比列举更好,因为这也更方便于计算机自动控制。
第二,普通人不需要精通历法。
普通人都不精通历法,我们不是照样年年有年历嘛!因为有专门的专业机构(天文台)给我们普通人制定了每年(以及以后任意年)的年历。
照老狼的说法,因为每年的阴历、阳历、星期排列组合都不一样(几乎有无穷种排列),国务院是不是要发一个关于年历的通知呢!
所以,只要关于节假日的法规一制定,有关专业机构完全可以把节日安排反映在年历上了。
我们“平民老百姓”看年历,难道不比看国务院的通知更加“一目了然”!
第三,国家为什么有必要“养一堆‘起草无数行政规章’的闲人”呢?
正因为我过去做了“起草无数行政规章”的事,我才知道,其中多数是没必要的,是官僚主义作风,是形式主义,浪费了很多资源和时间。更糟糕的是,正如我文章中所说,给各级政府的行政管理带来了很多不确定性、和随意性!
我现在跳出了那个圈子,在加拿大工作了几年,就更加发现问题的严重。